一、工作职责
(一)依据医疗保健工作即使医疗服务、又是政治工作的干部保健工作方针,提出并制订干部保健工作长远规划和本科年度工作计划,制订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,并定期总结汇报。
(二)深入干部门诊、干部病房及有关省、市干部保健工作单位调查研究,经常向院领导提供干部医疗保健活动的信息与建议,供院领导参考。
(三)负责干部门诊和干部病房医务人员的配备与管理,建立和健全综合病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,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。
(四)负责组织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和疑难病例会诊、术前讨论以及死亡病例分析。参加医疗事故调查、讨论、鉴定及处理。组织或参加与干部保健医疗有关的院内、外大会诊。
(五)负责对干部门诊、干部病房病人因治疗需要的自费药品和特殊检查的审批。
(六)负责与干部医疗保健有关的院外医疗机构交往,做好会诊及接待工作。
(七)积极协调市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干部健康体检。接受并安排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干部保健等医疗服务。
(八)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二、负责人:刘红杰
三、电话:027-82201711